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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部分: |
申請將文本個別人士報稅表〈BIR60〉第4.1部所列的整筆款項撥回有關期間計算 |
請參閱本指南第4.1部的範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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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款額應已包括在BIR60表格第4.1部 |
此款額須在BIR60表格第4.1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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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方格
內及須在方格
內填寫。 |
的方格 內填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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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部分: |
根據雙重課稅安排申請寬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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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收抵免只適用於屬香港稅務居民的人士(香港居民人士)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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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稅務居民」指就任何雙重課稅安排而言,具有該安排下關乎斷定居民身分的條款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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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予的涵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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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你屬香港居民人士,並在已與香港訂立避免雙重課稅安排的地區有就任何收入而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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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付在該地區的稅款,則該筆稅款可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50條獲容許用作抵免你須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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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收入而在香港繳付的稅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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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的國家 / 地區名單載於www.ird.gov.hk/chi/tax/dta_inc.htm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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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部分: |
申請將文本個別人士報稅表〈BIR60〉第4.1部所列的全部或部分入息豁免徵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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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薪俸稅,你可就下列情況申請豁免全部或部分入息徵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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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a) 如你從事「非香港受僱工作」,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8(1A)(a)條,你只須就你在香港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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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服務所得的入息課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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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) 在課稅年度內如你在香港以外地方提供所有服務,則你從該受僱工作所得的全部入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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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8(1A)(b)(ii)條獲豁免徵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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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) 在課稅年度內如你在香港以外地區提供服務,並已在該地區就你提供該等服務所得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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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息繳付與香港薪俸稅性質上大致相同的稅項,有關入息可根據《稅務條例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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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(1A)(c)條豁免徵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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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在2018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課稅年度,第8(1A)(c)條不適用於任何人在已與香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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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立雙重課稅安排的地區提供服務所得的入息。如你在本年度內是香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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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人士,並在有關地區提供服務而獲得入息,你可在第3部分申請稅收抵免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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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d) 如你是船舶人員或飛機機員,而你在課稅年度內在香港逗留不超過六十天及在連續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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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課稅年度內,其中一年為所考慮的課稅年度,總共不超過一百二十天,你的入息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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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8(2)(j)條豁免徵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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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e)  如你屬合資格僱員,並為合資格人士(或代合資格人士)為經核證投資基金或指明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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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提供投資管理服務,你可就具資格附帶權益申請薪俸稅寬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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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f) 如你的收入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特別列明獲豁免徵稅,例如第8(2)、8(2A)及87條等列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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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入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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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須提交下列資料及文件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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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a) 如就上述第(a)至(d)項申請豁免全部或部分入息徵稅,你須提供(i)詳細計算表列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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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如何計算可豁免的款額及(ii)詳細旅程表列明你抵港及離港的日期。如根據《稅務條例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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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(1A)(c)條申請豁免徵稅,你須提交稅單收據及有關報稅表副本以證實外地完稅的款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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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) 如就具資格附帶權益申請稅務寬減(上述第(e)項),你須填寫補充表格SP4,該表格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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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稅務局網頁 (www.ird.gov.hk/soleprop_c) 下載。當完成填寫後,你須列印及簽署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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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表格SP4,並連同報稅表一併交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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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) 上述所有的申請,納稅人都必須提供全部事實以作根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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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部分: |
在本年度內由每位僱主或相聯法團所提供的居所 |
如你獲僱主或相聯法團提供居所,你必須填妥此部分,請參閱本指南第4.2部的範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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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部分: |
可按兩級制利得稅率課稅的關連實體 |
如果業務在本年度內有任何有關連實體,兩級稅率只適用於其中一個實體。如你以文本報稅表填報, |
選擇按兩級稅率課稅的實體須填寫補充表格SP1,列出全部有關連實體的名稱和商業登記號碼。補充 |
表格SP1 可從稅務局網頁 (www.ird.gov.hk/soleprop_c) 下載。當完成填寫後,你須列印及簽署補充 |
表格SP1,並連同文本報稅表一併交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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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部分: |
申報代 / 與非居住於香港人士進行的交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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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你曾以代理人身分代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收取他 / 她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任何行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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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業務的收入,本局可要求你提供更多有關此項代理的詳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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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因全部或部分在香港提供專業服務,而付款給任何非居住於香港的人士,不論該款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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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已支付或應累算,你須另表列出每位收款人的姓名及地址、所支付的全部款額及付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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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性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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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部分: |
申索扣除研究和開發開支 / 環保設施開支 / 知識產權開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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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你以文本報稅表填報,申索扣除下列開支,請從稅務局網頁(www.ird.gov.hk/soleprop_c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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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及填寫相關的補充表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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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a) 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16B條申索扣除研究和開發開支 - 補充表格SP2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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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) 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16I條申索扣除能源效益建築物裝置開支 - 補充表格SP3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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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完成填寫後,你須列印及簽署補充表格SP2及 / 或SP3,並連同文本報稅表一併交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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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申索扣除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16E及 / 或16EA條列明的知識產權的資本開支,你須填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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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支付的款額以及知識產權的類別。就購入表演者的經濟權利、受保護的布圖設計(拓樸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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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和受保護植物品種權利的指明資本開支,有關扣除只適用於2018/19及其後的課稅年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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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部分: |
物業再次按揭貸款的利息支出 |
根據本指南第8.4部所載情況一的範例,此部分應填寫為: |
(1) |
物業地點 |
物業甲 |
(2) |
再次按揭貸款的貸款機構名稱 |
ABC 銀行 |
(3) |
再次按揭貸款額 |
$2,500,000 |
(4) |
於本年度就再次按揭貸款所支付的利息 |
$112,500 |
(5) |
支付上述第 (4) 項利息的期間 |
01/07/2023 至 31/03/2024 |
(6) |
前次按揭貸款贖回日期 |
30/06/2023 |
(7) |
前次按揭貸款贖回時的餘額 |
$2,000,000 |
(8) |
於本年度內就前次按揭貸款所支付的利息 |
$30,000 |
(9) |
支付上述第 (8) 項利息的期間 |
01/04/2023 至 30/06/20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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