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D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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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部 | 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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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可以在這一部分就所列事項通知本局。如所列事項曾有變更,請按所示填寫有關部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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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你已委任獲授權代表,無論是新獲委任與否,你仍須在文本報稅表的方格加 |
上「」號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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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於交回報稅表後,你再委任新的獲授權代表,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局。「稅務易」 |
帳戶持有人可於「用戶資料」一欄通知本局有關稅務代表的變更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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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你擬根據雙重課稅安排申請寬免,你須在文本報稅表的方格加 |
上「」號及同時填寫附錄的第3部分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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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3年4月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