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部 |
聲明書 |
填寫不確的報稅表或違反其他規例可招致重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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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行及罰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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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稅務條例》規定對犯有下列行為的人士施以重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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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遵照通知書的規定填交報稅表而無合理辯解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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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報不確的報稅表而無合理辯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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虛報資料意圖逃稅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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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換工作或離職而不通知本局且無合理辯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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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變更而不通知本局且無合理辯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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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備存足夠的業務收支紀錄而無合理辯解 (最高罰款$100,000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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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營業而不通知本局且無合理辯解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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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擁有物業而不通知本局且無合理辯解;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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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備存足夠的出租收入紀錄而無合理辯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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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稅是一項刑事罪行,最高刑罰是罰款$50,000,另加相等於少徵稅款三倍的罰款及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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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處監禁3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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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逾期提交報稅表或提交不正確報稅表的個案,稅務局局長或副局長可根據《稅務條例》 |
第82A條評定補加稅,以代替檢控。法例規定補加稅的最高款額為少徵稅款的三倍。你可瀏覽 |
www.ird.gov.hk/chi/pol/ppo.htm或透過表格傳真服務查閱本局的罰款政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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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填寫文本報稅表第12部
- 聲明書的範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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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填上你填寫報稅表及簽署 |
你必須在此簽署以便 |
如果你符合綠色方格內所述的 |
聲明書的日期。 |
作出聲明。# |
情況,請你的配偶在此簽署。#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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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|
如你不能書寫,你可以在年滿18歲的人士見證下,以印章、手指模或標記作簽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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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見證人須在旁簽署及寫上他 / 她的姓名和身分證號碼,以證明報稅表是由你簽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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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你透過互聯網提交你的報稅表,請以「稅務易」通行密碼、「我的政府一站通」密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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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只適用於以「我的政府一站通」帳戶及密碼登入之人士)、數碼證書或「智方便+」戶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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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署。如你在本年度內任何時間屬已婚,並且已選擇合併評稅 / 與配偶共同選擇個人入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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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稅,或你已由你的配偶提名申請扣除居所貸款利息,則你的配偶必須在你的報稅表簽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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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示同意。如你的配偶沒有簽署你的報稅表,已作出的申請及 / 或提名將不會即時獲接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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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你的配偶想在網上申請「稅務易」通行密碼,你應先將你的報稅資料儲存,離開報稅服務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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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你的配偶使用申請該密碼的服務。一經申請,本局會在隨後兩個工作天內寄出啟動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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碼,以便你的配偶登記他 / 她個人的通行密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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